富民创业担保贷款
贷款对象范围
(一)个人创业者:我市行政区域内(包括外地户籍在我市创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
(二)小微企业一一 当年新招用符合富民创业担保贷款重点支持对象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 (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申请人条件
(一)在我市居住和生活,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二)在我市经工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承包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创业农民提供土地流转协议) ;
(三)提供创业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项目应是最近5年内登记注册; (四)申请人最近5年内应无不良信用记录。申请人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的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贷款额度
(一)个人创业者:对个人自主创业、雇佣不足3人的,最高额度为15万元,雇佣3-5人的最高30万元,雇佣6人以上的最高50万元。
(二)小微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小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贷款期限
(一)个人创业者: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二)小微企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贷款累计次数不超过2次;
贷款利率
利率上限不超过L PR+100BP,鼓励按LPR发放贷款。
贴息标准
个人创业者15万元以下的贷款,按期还本付息后,财政给予全额贴息, 15-50万的贴息减半,小微企业,按期还本付息后,财政给予不超过2%的利息贴息。
合作担保
连云港市格斯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